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革新,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推行建议》(济政〔2025〕23号)。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推行建议》在严格实行国家和省颁布的专项资金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增设市财政贴息低利率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并进一步明确了市财政贴息低利率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明确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据悉,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在现在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的基础上调整扩大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职员、就业困难职员(含残疾人)、复原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职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干部和留学回国学生)、解决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职员、返乡创业农民工、互联网商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个人创业职员,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将被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统一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受益群体比较关注的问题。据悉,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低于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银行可依据企业实质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低于200万元。符合条件的职员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的经济实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按合伙创业人数或组织创业人数人均低于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低于50万元。
  明确专项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和利率
  据悉,创业职员、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申请的专项资金贴息的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低于3年,贷款利率为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低于2个百分点,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低于2年,财政部门根据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加强扶持力度,增设市财政贴息低利率自主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职员是国家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因有家庭成员在商业银行的其他贷款记录、创业投资项目属政策规定的微利项目以外的合法经营项目等缘由不可以申请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与已办理过国家规定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仍需资金扶持的,均可申请办理市财政贴息低利率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组织起来创业)。
  市财政贴息低利率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按时还款、信用情况好、仍需资金支持的个人,可继续申请办理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低于3年。贷款利率按贷款基础利率的1.2倍实行,市财政按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予以贴息,其他利息由借款人承担。
  市财政贴息低利率自主创业担保贷款让大多数不可以享受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职员可以享遭到政策扶持,减少了创业职员的资金用本钱,能够帮助推进全民创业,能够帮助推进我市经济进步。(记者 林勇 杨帆)
  来源:济源日报